档案办理
时间:2017年10月31日 点击:
一、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现档案所在机构全称
二、服务流程:
a、档案在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的
1、本人填写《人事代理承办单》后由所在单位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窗口盖章,再由本人交至苏州市人才
服务中心;
2、本人或单位将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转档通知单》交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取。
b、档案在高新区、吴中区的
1、单位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再由本人交至原档案保管机构;
2、本人或单位将原档案保管机构开具的《转档通知单》交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调取。
c、在外省市的档案
单位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商调函,再由本人将商调函交至原档案主管部门通过机要方式寄至园区人
才交流中心。
d、在市区其它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由本人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再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调取
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
三、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拨打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一、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1、原单位解除合同证明或原个人委托协议书
2、档案接收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二、服务流程:
1、本人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2号窗口;
2、缴清个人档案代管费;
3、档案转至市人才服务中心、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的,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送交;
4、档案转至吴中区人才市场、市区其他企、事业单位的,由企业人事部负责调转;
5、档案转至外省市的,由园区人才交流中心通过邮寄方式寄出(邮寄费 30 元由个人承担)。
三、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拨打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一、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身份证
二、服务流程:
1、本人凭身份证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2号窗口查询个人人事档案是否在园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2、个人档案在园区的,经档案室查阅相关档案内容,当场开具政审证明。
三、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拨打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一、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身份证
二、服务流程:
1、本人凭身份证至园区人才交流中心2号窗口查询个人人事档案是否在园区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2、个人档案在园区的,经档案室查阅相关档案内容,当场出具相关证明。
三、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拨打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05854
一、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1、《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2、《毕业生就业协议》一式三份或四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服务流程:
1、由应届毕业生或单位人事负责人将以上材料提交园区人力资源中心二楼一站式服务中心3号窗口鉴证;
2、毕业生本人将已鉴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交还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毕业生就业协议》中“档案接收单位”应填“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
168号市场大厦,邮编:215028”;
2、若毕业生的最终学历为大专,所学专业为文科专业,除携带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已鉴证的与用人单位
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
3、若毕业生的最终学历为大专,应在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前,至园区人力资源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协
议鉴证手续。
四、温馨提示
如有疑问可拨打园区人才交流中心咨询电话:0512-66605852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1) 省、市外转入党员,需原属党支部开介绍信,抬头为“中共苏州市委组织部”
(2) 市内,园区外党员,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
(3) 园区内转移的党员,介绍信抬头为“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党总支”或“园区外企党委”
(4)《党员信息登记表》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您需准备或者填写的材料:
(1)转往园区外的党员,需结清党费后,开具介绍信转到园区组织人事局,具体格式见关系转移单中以组织人事局为抬头的转移单
(2)园区内转移的党员,直接开具所去支部名称
三、党费收缴
1、党员薪资2000元/月及以上的,党费为20元/月
2、党员薪资2000元/月以下的,党费为10元/月
3、失业党员党费为5元/月